只要是因為氣爆受傷的民眾,並領有醫療憑證(藍卡)者,如果因為經濟無法支應醫療費用,毋須先行繳納費用在申請,可由醫院直接向社會局申請,社會局將醫療費用直接繳給醫院。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電話:(07)336-8333轉2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