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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政風

利益衝突迴避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立法精神

公職人員於執行職務涉及本身或特定親屬之利益時,為避免因參與其中程序,影響行政決定之公平性,應迴避不參與其事,並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圖其本人或特定親屬之利益,立法精神即在於避免瓜田李下,防止利益衝突。

利衝法將較具有利益衝突之虞之職務納入規範

1

總統、副總統

2

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幕僚長、副幕僚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3

政務人員

4

各級公立學校、軍警院校、矯正學校校長、副校長;其設有附屬機構者,該機構之首長、副首長

5

各級民意機關之民意代表

6

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其出資、捐助之私法人之董事、監察人與該等職務之人

7

公法人之董事、監察人、首長、執行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8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董事長、執行長、秘書長與該等職務之人

9

法官、檢察官、戰時軍法官、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及檢察事務官

10

各級軍事機關(構)及部隊上校編階以上之主官、副主官

11

其他各級政府機關(構)、公營事業機構、各級公立學校、軍警院校、矯正學校及附屬機構辦理工務、建築管理、城鄉計畫、政風、會計、審計、採購業務之主管人員

12

其他職務性質特殊,經行政院會同主管府、院核定適用本法之人員

來源:本法第2條

利衝法規範公職人員之關係人範圍如下

1

公職人員之配偶或共同生活之家屬

2

公職人員之二親等以內親屬

3

公職人員或其配偶信託財產之受託人,但依法辦理強制信託時,不在此限

4

公職人員、第一款與第二款所列人員擔任負責人、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相類似職務之營利事業、非營利之法人及非法人團體,但屬政府或公股指派、遴聘代表或由政府聘任者,不包括之

5

經公職人員進用之機要人員

6

各級民意代表之助理

來源:本法第3條

交易或補助行為原則禁止及例外排除

利衝法107年修正以前,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係全面禁止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交易行為,然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倘全然無法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交易行為,恐失之過苛及過度限制人民財產權與工作權。參照司法院大法官第716號解釋意旨,增訂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與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為補助或交易行為禁止之例外規定。

原則禁止,但若符合下列例外規定,可以補助或交易:

 

 

依政府採購法以公告程序或同法第105條辦理之採購

依法令規定經由公平競爭方式,以公告程序辦理之採購、標售、標租或招標設定用益物權

基於法定身分依法令規定申請之補助;或對公職人員之關係人依法令規定以公開公平方式辦理之補助,或禁止其補助反不利於公共利益且經補助法令主管機關核定同意之補助

交易標的為公職人員服務或受其監督之機關團體所提供,並以公定價格交易

公營事業機構執行國家建設、公共政策或為公益用途申請承租、承購、委託經營、改良利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

一定金額以下之補助及交易【每筆新臺幣1萬元。同一年度(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同一補助或交易對象合計不逾10萬元。】

來源:本法第14條
 
上開紅色字體部分之交易或補助,雖不受禁止規範,但仍有身分揭露義務:
公職人員或關係人於補助或交易行為前,應主動於申請或投標文件內據實表明其身分關係。
補助或交易行為成立後,該機關團體應連同其身分關係主動公開。
 

本局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依法需履行事前身分揭露義務之補助

編號

補助名稱與補助內容連接

承辦單位

洽詢電話

1

補助人民團體經費

人團科

07-3368333轉3852

2

推動社區發展工作補助

人團科

07-3368333轉3859

3

維修社區活動中心設施或設備補助

人團科

07-3368333轉3855

4

推展老人福利服務補助

老福科

07-3368333轉2448

5

113年推展「快樂學習~世代共融」補助計畫

老福科

07-3368333轉2448

6

112年度身障者社區式照顧服務支持計畫

障福科

07-3368333轉3951

7

補助身心障礙團體辦理福利活動、設施設備

障福科

07-3368333轉3947

8

補助身心障礙福利團體事務費

障福科

07-3368333轉3947

9

推展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補助

兒少科

07-3373379

10

推展婦女福利補助

婦保科

07-3368333轉7176

11

「高雄市公益彩券盈餘基金推展社會福利專案」社工專業人力人事費補助

救助科

07-3368333轉2062

12

113年度 0 至 2 歲兒童親職教育推廣方案補助計畫

兒福中心

輔導課

07-3850535轉209

13

112 年度「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及「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並設置巷弄長照站」補助

長青中心

教保課

07-7710055轉3320

14

112年度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培力補助計畫

長青中心

教保課

07-7710055轉3329

15

112年度補助社區照顧關懷據點辦理多元主題活動實施計畫

長青中心

教保課

07-7710055轉3321

16

112年度健康久久計畫

長青中心

教保課

07-7710055轉3322

17

112年度提升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服務能量計畫

長青中心

教保課

07-7710055轉3354

18

補助團體辦理國際身心障礙者日系列活動作業計畫

無障礙之家

07-8151500轉106

19

加強推展兒少保護、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補助計畫

家防中心

綜規組

07-5355920轉216

20

113年度建構性別暴力領航社區服務方案

家防中心

綜規組

07-5355920轉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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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服務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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