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更多項目

::: 首頁 > 最新消息 > 瀏覽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最新消息

勤學採購法 提升社福力
公告日期 : 112-05-18
twitter icon LINE icon
  高雄市社會局為推動各項社會福利政策,採取補助及委託方式外,更運用政府採購法辦理社會福利採購。採購人員遵守政府採購法進行相關勞務等採購,也是成功推動社會福利的重要關鍵,所以高雄市社會局每年定期推薦機關同仁取得採購證照,並主動與公務人力發展中心合作開設採購法研析專門課程,可見社會局推動政府採購守法的決心。
 
  社會局今(18)日在內部舉辧一場有別以往形式的「社會福利服務採購作業實務教育訓練」,社會局長謝琍琍特別要求各單位主管率領採購同仁參訓,從辦理發包作業的秘書室、監辦業務的政風室及會計室,依據在社會福利採購實務工作中發現的錯誤為課程主題,搭配社會局歷年不斷滾動增訂的採購標準作業流程,讓採購人員能避免錯誤,清楚明瞭標準規範,更協助各單位主管在推動社會福利政策分身乏術之餘,能對採購合法性作聚焦管理,提升社福採購效能。這場教育訓練的舉辦,可說是社會局一貫面對問題、處理問題、從問題中學習經驗的機關文化展現。
 
  社會局為支持市民家庭生養,全力積極委託民間機構經營管理53處公共托嬰中心(4年內達成85處),即是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採準用最有利標公開評選辦理社會福利勞務採購,相關程序皆依照衞生福利部及公共工程委員會會銜發布的「機關委託社會福利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辧法」,採限制性招標、不訂底價最有利標決標、免收押標金及保證金、採總包價法、以固定金額保障工作人員薪資等要求,力求合法採購避免錯誤發生。
 
  社會局長謝琍琍強調公開、合法是社會局辦理採購的工作準則,所有採購皆依法公告評選委員名單、審慎檢視評選委員與投標廠商間有無利益衝突情形,希望能藉由評選委員的專業,評選出能妥善經營社會福利服務之廠商;未來更將依據近期三讀通過的社會福利基本法,以公開透明的方式,持續致力提升社會福利,促進社福之永續發展,維護市民福利及權益。
 


 
回上頁

回頂端
:::
服務時間 : (07)334-4885 【各單位聯絡電話】 [本電話僅具受話功能,無法顯示來電號碼.請勿受騙]
辦公時間 : 週一至週五  上午 08:00 ~ 12:00 下午 01:30 ~ 05:30
地址 : 802721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相關服務專線
保護專線:113   長照服務專線:1966    社會福利諮詢專線:07-3344885    托育服務諮詢專線:07-3943322
累計瀏覽人次自105年1月1日起累計: 79811265
copyright 102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Social Affairs Bureau Of
Kaohsiung City Government.
All Right Reserved
建議使用IE10.0以上.螢幕解析度為1200x900
隱私權及網站安全政策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關閉 close window 福利專區 公開資訊 便民服務 宣導專區 機關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