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好『孕』,坐月子到宅服務
-
高雄市生育新生兒之父母福利二擇 一,未請領生育津貼,可選擇坐月子到宅服務,提供產婦照顧、協助新生兒照顧、簡易家務及月子餐製作等服務,讓孕產婦媽咪獲得身心調養與照顧。
-
第一名新生兒,補助120小時(價值3萬元);
-
第二名新生兒,補助160小時(價值4萬元);
-
第三名以後新生兒,補助240小時(價值6萬元)
-
第一區坐月子到宅服務媒合平台 (07)3909861
-
第二區坐月子到宅服務媒合平台 (07)7408632
詳細資訊可洽本局網站︰高雄好『孕』,坐月子到宅服務
「好孕行得通」高雄市弱勢孕婦產檢交通補助
-
申請資格:設籍本市之孕婦或與設籍本市市民辦理結婚登記之外國籍(含大陸配偶)孕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
屬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特殊境遇、新住民及原住民等身分。
-
經本市社工訪視評估有需求者。
-
福利內容
-
核發計程車票券28張(180元*28張),孕婦於產檢時每次使用單張乘車券折抵計程車交通費。
-
搭乘與社會局簽約的計程車,依實際搭乘狀況,由業者檢據向社會局核銷。
-
單次補助上限為180元,超過由孕婦自付。
-
每次懷孕以申請1次為限。
-
應備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居留證正反面影本(外國籍孕婦需含配偶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國民健康署編印之孕婦健康手冊或診斷證明等。
-
備齊文件送各區公所、社會局(各社福中心及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及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臨櫃申請,審核後即核發。
-
上網至「高雄市民服務平台便民一路通」(網址︰https://kgo.kcg.gov.tw/apply/info/S2020112500002?applyType=E)線上申請。
-
洽詢電話:各區公所、社會局(各社福中心及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社會局(婦女及保護服務科)07-3368333轉7176或07-3303353
詳細資訊可洽本局網站︰高雄市弱勢孕婦產檢交通補助
津貼補助
-
申請資格:新生兒於本市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其父或母已設籍並居住本市滿1年且申請時仍設籍本市者。
-
補助金額:第1胎2萬元、第2胎2萬元、第3胎以上3萬元。
-
申請資格:設籍本市之未滿2歲兒童,兒童之父母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兒童未接受托育公共化及準公共服務、未經政府公費安置收容。
-
補助金額:依家庭經濟狀況及出生胎次每人每月補助3,500元~7,000 元。
※自110年8月起將配合蔡總統所提「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分兩階段逐步提高補助額度,自110年8月起,提高1,000元,自111年8月起,再提高1,500元,第2胎、3胎再加碼。
-
申請程序及期限︰應於新生兒出生之日起六個月內,至辦理出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填寫申請書及檢附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及郵政儲金簿封面影本,向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申請文件有欠缺者,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未完成補正者,得駁回其申請。
詳細申請資料可上本局網站https://socbu.kcg.gov.tw/index.php?prog=2&b_id=25&m_id=126&s_id=760 下載
未滿2歲暨延長2至3歲兒童公共化及準公共托育服務費用補助
-
申請資格:育有未滿2歲兒童,送托與政府簽訂準公共合作契約之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照顧,及滿2歲未滿3歲兒童續托原公共或準公共托育,兒童之父母最近一年之綜合所得稅稅率未達20%,未領取育有未滿2歲兒童育兒津貼或其他政府相同性質之補助。
-
補助金額:
(1)公共化托育服務費用補助:自110年8月起,每名兒童每月補助4,000-8,000元(一般家庭4,000元、中低收入戶6,000元、低收入戶或特境、發展遲緩、身障兒童等弱勢家庭8,000元),自111年8月起,每名兒童每月補助5,500-9,000元(一般家庭5,500元、中低收入戶7,500元、低收入戶或特境、發展遲緩、身障兒童等弱勢家庭9,000元),第2名子女每月再加發1,000元。第3名以上子女每月再加發2,000元,每人每月最高補助9,000元。
(2)準公共托育服務費用補助:自110年8月起,每名兒童每月補助7,000-1萬1,000元(一般家庭7,000元、中低收入戶9,000元、低收入戶或特境、發展遲緩、身障兒童等弱勢家庭1萬1,000元),自111年8月起,每名兒童每月補助8,500-1萬2,500元(一般家庭8,500元、中低收入戶1萬500元、低收入戶或特境、發展遲緩、身障兒童等弱勢家庭1萬2,500元),第2名子女每月再加發1,000元。第3名以上子女每月再加發2,000元。
※延長2至3歲兒童公共化及準公共托育服務費用補助金額分別由社會局及教育局撥付。
※自110年8月起將配合蔡總統所提「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分兩階段逐步提高補助額度,自110年8月起,提高1,000元,自111年8月起,再提高1,500元,第2胎、3胎再加碼。
3.應備申請文件(下列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蓋申請人私章)︰
(1)申請表(請洽兒童送托之托嬰中心或所屬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2)幼兒及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如父、母或監護人未與幼兒同戶籍,則需補附身分證影本。
(3)與托嬰中心或居家托育人員簽訂之托育契約書。
(4)申請人(父、母或監護人)之郵局帳戶封面影本。
(5)家庭狀況證明文件:中低收入戶證明、低收入戶證明、幼兒有效期間內之發展遲緩
證明文件或身心障礙證明、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認定證明文件。
(6)第2、3名(含)以上子女之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具詳細記事)。
4.申辦單位:兒童送托之托嬰中心或所屬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
本市六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服務轄區及聯絡電話:
◎第一區:高雄市嬰幼兒托育協會 ,轄區:鳳山區,電話07-7199027、07-7196364
◎第二區:輔英科技大學承辦,轄區:三民西區、鼓山、旗津、前金、鹽埕、大寮、大樹、大社、仁武、林園、鳥松等區,電話:07-2817590、第二據點:07-7836006
◎第三區: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承辦,轄區:美濃、旗山、內門、六龜、甲仙、杉林、茂林、桃源、那瑪夏等區,電話:07-6614370
◎第四區:樹德科技大學承辦,
第一轄區:三民東區、苓雅區,電話:07-7137686、07-7137612、07-3850257。
第二轄區:茄萣、路竹、燕巢、永安、彌陀、湖內、阿蓮、田寮、岡山等區,電話:07- 6158185
◎第五區:樹德科技大學承辦,轄區:楠梓、左營、橋頭、梓官等區,電話:07-5882855
◎第六區:崑山科技大學承辦,轄區:新興、小港、前鎮等區,電話:07-8413416、07-8419928
聽障孕婦產檢手語翻譯員陪同翻譯服務
手語翻譯服務電話:07-9620336分機19
LineID:0956778000
E-mail:sls9620336@gmail.com
孕產婦諮詢專線及網站
一、孕產婦關懷諮詢專線 0800-870-870﹕諮詢議題包括孕前準備、產前產後親子健康、母乳哺育指導、孕產期營養與體重管理,身心調適等議題之保健諮詢、傾聽、關懷及支持與必要的資源轉介。
二、家庭教育諮詢專線 07-4128185,本市家庭教育中心供家庭教育相關問題諮詢。
三、孕產婦關懷網站(https://mammy.hpa.gov.tw/),提供身心障礙新手爸媽及家人相關照護知能。
資源手冊下載
手冊內容包括成為父母、懷孕、生產、產後等4階段,以及肢體障礙、視覺障礙、聽覺障礙、心智障礙、精神障礙、罕見疾病、重要器官功能有損傷者等7類障別於懷孕各階段所關注與需注意事項。可至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官網下載運用(網址﹕https://www.enable.org.tw/download/index/820),另身心障礙者亦可至國立臺灣圖書館「視障電子資源整合查詢系統」查閱。
手冊內容包括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肢體障礙等類別之父母育兒時所需之照護技巧及相關福利資源。可至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聯盟官網下載運用(網址﹕https://www.enable.org.tw/download/index/921),另身心障礙者亦可至國立臺灣圖書館「視障電子資源整合查詢系統」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