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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園區定點計時托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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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園區定點計時托育服務

服務對象

因應家長有突發事件致無法自行照顧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兒童,且兒童未有生病、未罹患傳染性疾病(如腸病毒、水痘) 或未有特殊照護需求者(如需使用儀器等,如呼吸器、抽痰器或鼻胃管)。

實施內容

(一)托育對象:本市6個月以上至未滿6歲兒童

(二)托育地點:林園親子館臨托室(高雄市林園區林園北路191號2樓)

(三)托育時間:

1. 皆採預約制,週二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每次至少托育2小時,不接受現場申請服務。(週六、日服務至下午5時)

2.托育時段不含放假之紀念日、節日、調整放假日及市府公告停班停課日。

(四)收托人數:每時段至多4人(2歲以下至多2人)。

(五)收費標準:

1. 每名托兒每小時參照當年度基本工資時薪收費(113年度為每小時183元),每次至少托育2小時(含)以上,提早送到或逾時接離兒童時,未滿30分鐘者以30分鐘計,30分鐘以上未滿1小時以1小時計。

2.副食品、尿布、奶粉、奶瓶、毛毯等個人用品及耗材由家長自備,不列入計費項目。

(六)備餐方式:由家長自理,若需代為準備餐點每份收費40元,需於線上或電話預約時一併申請。

(七)申請方式:父母(或監護人)至遲需於托育日前1個工作天的下午5時前預約。

1. 網路預約登記:自申請日起1個工作天內將以電子郵件通知媒合結果,同時可於網站查詢申請結果,逾期不受理預約服務。

2. 電話預約:自申請日起1個工作天內將以電話通知媒合結果,如於托育當日申請需視當日現場收托兒童數,如尚未額滿,則可申請臨時托育。
3. 請申請成功的家長至現場辦理簽約時,攜帶申請人/接送人及受托幼兒的身分證明文件(戶口名簿)、相關幼兒個人用品。
4.因親子館多與臨托室配合,請帶一雙幼兒襪子備用。

 ▲預約及諮詢專線:高雄市第二區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聯繫電話為07-281-7507、07-281-7590。

注意事項

1. 因本服務採預約制,如申請成功且有預約餐點,但遲至托育當日臨時需取消申請或是無故未到,後續將由承辦單位聯繫餐點費用之繳款事宜。

2. 因本服務採預約制,為避免影響其他使用者權益,如申請成功但托育當日臨時需取消申請或無故未到者,當月累計次數達3次(含)以上,則於次月不提供該托兒服務。

3. 請申請成功的家長至現場辦理簽約時,攜帶申請人及受托幼兒的身分證明文件、相關幼兒個人用品。

 ☆父母(或監護人)應遵守本項服務之規定及注意事項(含簽訂托育服務契約等)。

定點計時托育服務_注意事項.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