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石化氣爆傷者精神慰問金計畫
執行單位:社會局
【核/修定日期】105.7.13第1屆第8次管理會議修正
【核定金額】1,005萬元
【主要計畫內容】為針對自103年7月31日起至同年8月2日,因氣爆受傷且連續住院2日以上(含)(依衛生福利部緊急醫療管理系統名冊為準),且未領有「高雄市81石化氣爆傷重者精神支助金實施計畫」補助者,依據氣爆傷者住院天數核予補助金額5萬元至40萬元不等之金額。
【辦理期限】已完成
【辦理情形簡述】業於105年10月20日全數撥付完竣,共計1,0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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