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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福利

失能老人使用爬梯機服務

申請資格與內容

一、申請資格

  (一)年滿65歲以上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經衛生局長期照顧中心評估長照需要等級為第2級以上,核定使

        用本市居家服務且核定陪同就醫者,居住於舊式公寓或獨棟透天房屋而無電梯設置(樓梯需有100公

        分以上半徑迴轉空間),無法上下樓梯有協助需求者,由本局提供爬梯機,廠商用專業操作人員與

        提供車輛到宅提供服務。

  (二)倘設籍並實際居住於本市之失能老人未使用本市居家服務,或使用居家服務而未核定陪同就醫者,

        以自費方式申請使用本項服務。

二、服務時間 : 每週5天,自上午8:00至下午5:30。

三、服務區域(分三大地區)

  (一)三民地區:鹽埕區、鼓山區、左營區、楠梓區、三民區等5行政區。

  (二)苓雅地區:新興區、前金區、苓雅區、前鎮區、旗津區、小港區等6行政區。

  (三)鳳山地區:鳳山區、大寮區、林園區、鳥松區、仁武區、大社區、大樹區等7行政區。

  (四)每區域各1輛,如旗山及岡山地區如有服務需求,可洽請廠商依評估提供跨區域之服務

應備文件

身分證

服務單位

一、三民地區、苓雅地區:社團法人台灣高齡照顧協會,電話:0968-330178

二、鳳山地區:財團法人高雄市吳麗珠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電話:07-8111159

三、社會局老人福利科:07-3368333轉2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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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 : (07)334-4885 【各單位聯絡電話】 [本電話僅具受話功能,無法顯示來電號碼.請勿受騙]
辦公時間 : 週一至週五  上午 08:00 ~ 12:00 下午 01:30 ~ 05:30
地址 : 802721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相關服務專線
保護專線:113   長照服務專線:1966    社會福利諮詢專線:07-3344885    托育服務諮詢專線:07-394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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