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石化氣爆災害受災者求償救助計畫
執行單位:法制局
【核/修定日期】103.9.10 第1屆第2次臨時管理會議修正
【核定金額】9億3,200萬元整
【主要計畫內容】為救助高雄市石化氣爆災害受有損害之請求權人,使其損害賠償請求權得以迅速實現,以加速回復其正常生活、營業及權利,特訂定本計畫。
【辦理期限】至任務完成之日止。
【辦理情形簡述】
1.氣爆事件受災者請求權讓與共受理3,992案申請。
2.自103年10月15日至108年2月28日止,求償救助金審查會共開會46次,審議3,992 案。
3.可簽約數3,179 案,已簽約為3,149 案,比例達99%,金額為新臺幣8億2,652 萬8,765元(包含重傷者和解64案)。
相關檔案: |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