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石化氣爆災害緊急救災及安置服務費用實施計畫
執行單位:社會局
【核/修定日期】104.7.13 第1屆第5次管理會議修正
【核定金額】472萬1,890元整(其中含指定捐款210萬900元)
【主要計畫內容】本市各機關及接受委託執行各項緊急救災及安置服務之民間團體,直接運用於石化氣爆受災民眾與執行各項災害處遇機關之緊急救災、安置服務、醫療照護、物資物品、機具車輛調度等必要經費支出。
【辦理期限】已完成。
【辦理情形簡述】提供災民使用物資物品、受理災民安置、就醫及緊急運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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