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石化氣爆受災民眾照顧服務補助實施計畫
執行單位:社會局
【核/修定日期】105.7.13第1屆第8次管理會議修正
【核定金額】4,263萬8,805元
【主要計畫內容】對於因氣爆受傷致住院2日以上之民眾,或受傷民眾之家屬有居家生活照顧、居家看護、機構安置,採實支實付及重傷者居家服務及復健之自付額等需求予以補助。
【辦理期限】已完成。
【辦理情形簡述】
服務項目:
(1)居家生活照顧:276人次
(2)居家看護:138人次
(3)機構安置:14人次
(4)冷氣設備:15人次
(5)居家服務、居家喘息:14人次
(6)心理復健: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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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