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更多項目

::: 首頁 > 身心障礙福利 > 高雄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補助

身心障礙福利

高雄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教育代金補助

申請資格

學籍設於本市國民中、小學之身心障礙學生,經高雄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須在家教育或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者,得申請教育代金補助。

福利內容

在家教育者,每月3,500元;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者,每月按高雄市政府辦理身心障 礙者托育養護費用補助標準一覽表所定家長負擔金額補助,並以6,000元為限。

應備文件

於每學期開學後14日內填具申請表並檢附鑑定證明文件,向學籍所在學校提出,經學校彙整陳報教育局審核後發給之。

辦理單位

1.各校。
2.教育局特殊教育科:7995678分機3076,http://www.kh.edu.tw/orgArch/departments_intro/T0


 
回上頁
回頂端
:::
服務時間 : (07)334-4885 【各單位聯絡電話】 [本電話僅具受話功能,無法顯示來電號碼.請勿受騙]
辦公時間 : 週一至週五  上午 08:00 ~ 12:00 下午 01:30 ~ 05:30
地址 : 802721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相關服務專線
保護專線:113   長照服務專線:1966    社會福利諮詢專線:07-3344885    托育服務諮詢專線:07-3943322
累計瀏覽人次自105年1月1日起累計: 99867535
copyright 102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Social Affairs Bureau Of
Kaohsiung City Government.
All Right Reserved
建議使用IE10.0以上.螢幕解析度為1200x900
隱私權及網站安全政策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關閉 close window 福利專區 公開資訊 便民服務 宣導專區 機關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