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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福利

無障礙之家日間照顧補助

服務對象

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領有身心障礙證明,六歲以下或十八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

服務內容

(一)低收入戶依核准收費標準全額補助。  
(二)非低收入戶依全家經濟狀況補助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養護收費標準25%~85%。 

應備表件

(一)申請書。  
(二)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三)戶籍謄本:
1、非低收入戶:本人、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包含父、母、兒子、未婚及已婚女兒)、同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姐妹等人之戶籍謄本(請至戶政事務所申請)各乙份。
2、低收入戶:全戶戶籍謄本。 
(四)低收入戶證明(請至區公所社會課申請)或上開第3點所列人員之所得暨不動產證明(請至國稅局申請)。

辦理單位

本局無障礙之家(電話︰8151500轉209、222)。http://barrier-free.k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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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 : (07)334-4885 【各單位聯絡電話】 [本電話僅具受話功能,無法顯示來電號碼.請勿受騙]
辦公時間 : 週一至週五  上午 08:00 ~ 12:00 下午 01:30 ~ 05:30
地址 : 802721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相關服務專線
保護專線:113   長照服務專線:1966    社會福利諮詢專線:07-3344885    托育服務諮詢專線:07-394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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