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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福利

高雄好『孕』,坐月子到宅服務

高雄市政府友善懷孕婦女措施「坐月子到宅服務」,為照顧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家庭,可併申請生育津貼與坐月子到宅服務福利雙享,提供居住本市產婦坐月子到宅服務,讓孕產婦媽咪獲得身心調養與照顧。

一、高雄市一般家庭生育新生兒之父母福利二擇一,未請領生育津貼,可選擇坐月子到宅服務

第一胎新生兒,補助120小時(價值3萬元);

第二胎新生兒,補助160小時(價值4萬元);

第三胎以後新生兒、多胞胎,補助240小時(價值6萬元)。

二、高雄市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生育新生兒之父母,可併領生育津貼與坐月子到宅服務,另可選擇坐月子到宅服務折抵現金補助(坐月子到宅服務與坐月子到宅服務折抵現金補助僅擇一申請)。

適用對象:本市生產新生兒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產婦

第一胎新生兒120小時折抵現金補助3萬元;

第二胎新生兒160小時折抵現金補助4萬元;

第三胎以後新生兒或多胞胎240小時折抵現金補助6萬元。

 

壹、坐月子到宅服務

一、申請資格

(一)一般家庭(生育津貼與坐月子到宅服務擇一申請):申請人為設籍本市之新生兒父母,且新生兒於本市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亦未請領高雄市政府發放之生育津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於新生兒出生日起2個月內提出申請:
(1)新生兒出生當日,其父或母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
(2)未設籍本市之未婚婦女,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生父於新生兒出生當日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
 
(二)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 (坐月子到宅服務與坐月子到宅服務折抵現金補助擇一申請):申請人為設籍本市並具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證明之新生兒父母,且新生兒於本市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新生兒出生當日,其父或母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
(2)未設籍本市之未婚婦女,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生父於新生兒出生當日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
         設籍期間以新生兒父或母最後遷入本市之日起算至新生兒出生之日止。
 

二、收費標準

(1)超過公費補助時數者,以每小時250元計,自行向受託單位購買。
(2)包月措施:每日服務8小時,服務天數達30日且總服務時數達240小時以上,扣除補助時數後餘每小時以250元計。
(3)應於新生兒出生日起3個月內完成坐月子到宅服務,未於期限內完成者,不得就全部時數或賸餘時數申請補發生育津貼或改領坐月子到宅服務折抵現金補助。
(4)未符合補助者,但實際居住本市產婦,得以全自費方式申請,收費標準如下:每小時以250元計,自行向受託單位購買。
 

三、申請期限

以新生兒出生日起2個月內提出申請,並於新生兒出生日起3個月內完成到宅服務。未於期限內完成到宅服務之全部或一部,不得就全部時數或賸餘時數申請補發生育津貼或改領坐月子到宅服務折抵現金補助。

四、服務內容

協助新生兒照顧、產婦照顧、簡易家務及月子餐製作等服務。

五、服務時段

以8小時/天為單位。
本服務除了例假日休息外,將採取連續服務不可中斷。
 

六、應備文件

申請人(新生兒父及母)身分證及印章、全戶戶籍資料(如欲縮短審核時間者,可自行檢附新式戶口名簿(詳細記事版))、若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應檢具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 (請於確認預產期後,儘早提出預約申請,以免向隅。)

七、預約電話、服務時間及服務區域

(一)第一區孕媽咪資源中心暨坐月子到宅服務媒合平台(委託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75號,電話:07-3909861。服務時間:週二至六上午8:30至下午5:30。
服務區域(共27個服務區)
三民、楠梓、左營、仁武、大社、岡山、路竹、阿蓮、田寮、燕巢、橋頭、 梓官、彌陀、永安、湖內、鳥松、大樹、旗山、美濃、六龜、內門、杉林、甲仙、桃源、那瑪夏、茂林、茄萣等27區。
 
(二)第二區孕媽咪資源中心暨坐月子到宅服務媒合平台(委託社團法人台灣全齡健康服務暨照護學會),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20號,電話:07-7408632。服務時間:週一至五上午8:00至下午5:00。
服務區域(共20個服務區)
新興、前金、苓雅、鹽埕、鼓山、旗津、前鎮、小港、鳳山、大寮、林園、旗山、美濃、六龜、內門、杉林、甲仙、桃源、那瑪夏、茂林等20區。
 

八、中醫助好孕,健康坐月子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衛生局及市立中醫醫院專業團隊,為倡導專業健康坐月子,提供客製化服務。
(一)服務對象:凡申請並完成簽立服務契約書或正接受本市坐月子到宅服務方案之孕產婦本人。
(二)服務方式:
1.由坐月子到宅服務媒合平台發放3張社區回診卡。
2.孕產婦憑此卡至本市立中醫醫院可享有免掛號費(不限科別),該院中醫醫師依據個人體質需求開立坐月子期間調養藥材(藥材費用需自費)。
(三)社區回診卡使用期限:預產期前一個月及產後一個月,共2個月。
 

九、請加入我們的粉絲團

歡迎加入
「高雄市孕媽咪資源中心暨第一區坐月子到宅服務媒合平台」臉書粉絲團,連結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newmamaone
「高雄市孕媽咪資源中心暨第二區坐月子到宅服務媒合平台」臉書粉絲團,連結網址:https://www.facebook.com/fymothercare
 

十、學習課程資訊

新手父母及親職成長團體等學習課程最新資訊,請查詢上述坐月子到宅服務媒合平台臉書粉絲團。

十一、坐月子到宅服務員培訓及加入平台審核

坐月子到宅服務員培訓,採系列課程開課,且參訓後取得結業證書之學員,可報名加入平台審核,成為平台服務員。詳細課程內容及報名方式及加入平台審核規定,請電洽本市第一區及第二區坐月子到宅服務媒合平台。
第一區孕媽咪資源中心暨坐月子到宅服務媒合平台(委託慈惠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75號,電話:07-3909861
第二區孕媽咪資源中心暨坐月子到宅服務媒合平台(委託社團法人台灣全齡健康服務暨照護學會),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20號,電話:07-7408632。
 

貳、坐月子到宅服務折抵現金補助(限低收入戶與中低收入戶家庭申請)

一、補助對象

本市生產新生兒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家庭產婦。

二、申請資格(坐月子到宅服務與坐月子到宅服務折抵現金補助擇一申請)

申請人為設籍本市並具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身分證明之新生兒父母,且新生兒於本市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新生兒出生當日,其父或母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
(二)未設籍本市或設籍未滿一年之婦女,其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且生父於新生兒出生當日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
設籍期間以新生兒父或母最後遷入本市之日起算至新生兒出生之日止。
 

三、申請期限

應於新生兒出生日起6個月內提出申請,應全部折抵現金,不得就部分折抵。

四、申請方式

(一)將申請表及應備文件送件至本市各社福中心,地點查詢網址如下:
(二)掛號郵寄,信封請註明「坐月子補助」,郵寄地址及收件人如下:
802721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婦女及保護服務科收。
 

五、補助標準(坐月子到宅服務與坐月子到宅服務折抵現金補助僅可擇一申請)

(1)第一名新生兒120小時,折抵現金補助3萬元。
(2)第二名新生兒160小時,折抵現金補助4萬元。
(3)第三名以後新生兒或多胞胎240小時,折抵現金補助6萬元。
 

六、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
(二)申請人之身分證影本(申請人非產婦時,請檢附申請人及產婦身分證影本)
(三)全戶戶籍資料(如欲縮短審核時間者,可自行檢附新式戶口名簿(詳細記事版),需有新生兒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資料。
(四)低收入戶證明書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
(五)郵政儲金簿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建議提供郵政儲金簿)。
前項申請文件有欠缺者,本局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未完成補正者,得駁回其申請。
 

本市新生兒家庭報戶口時還可領取新生兒禮包

1.發放對象:至各戶政事務所辦理新生兒出生登記且設籍本市之新生兒家庭。
2.發放方式:由戶政事務所直接發放,如果是採線上登記者,則由社會局兒福中心統一寄發到府。
3.新生兒禮包內容物:包含高雄市的育兒資訊、多功能包巾、三角口水巾、圍兜、手帕等,都是嬰幼兒日常使用物品,嚴選台灣生產製造,品質安心且實用。
4.新生兒禮包中的祝福小卡附有QRcode育兒資訊,手機掃一下即能連結到「雄愛生囝仔FUN心育兒網」可掌握最新、最實用的育兒資訊,包括臨時托育、夜間托育、津貼補助、育兒服務、居家兒童安全環境規劃、早期療育及母嬰服務等。
5.新生兒禮包洽詢電話:(07)3850535轉209
 


 
附檔下載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辦理高雄市坐月子到宅服務補助計畫(確定版)  下載檔案 PDF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弱勢家庭坐月子到宅服務折抵現金補助申請表(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適用11303修訂)  下載檔案 PDF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擴大照顧低戶、中低戶家庭併領生育津貼與坐月子到宅服務圖卡(11303修訂)  下載檔案 PDF
切結書-入他人帳戶  下載檔案 PDF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受理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坐月子到宅服務折抵現金補助審核結果申復書  下載檔案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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