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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專業與志願服務

113年全國社會工作人員暨強化社會安全網所聘專業人員自費型團體意外保險

◎保險內容:
(一) 投保對象:
1.領有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之人員。
2.職稱含「社工」之人員,例如:社工員、社工師、公職社工師、高級社工師、社工督導、社工助理/助理社工、約聘社工員、醫務社工、社工室主任、司法社工、學校社工、心衛社工、保護性社工、處遇協調社工等。
3.各機關(構)、學校、民間團體及機構任僱用執行社會工作師法第 12 條所定業務之社工人員及社會安全網計畫所聘專業人員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服務人力、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關懷訪視服務人力、藥癮個案管理服務人力等。
(二) 承保年齡:20足歲至65足歲
(三) 保險期間:社工人員得中途申請加保,需於每月最後一日前提出申請,經核保通過,於次月1日起生效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24時止。
(四) 承保項目及保險費:
1. 承保項目有保意外身故及失能(200萬元)、意外醫療保險(實支實付型3萬元、日額型每日1,000元,上限90日),承保工作時段(含上下班交通)。
2. 保險費依承保月數計費,詳情請參閱新光產險網站。
◎保險程序:
   投保人若為「私立機構」(含醫院、學校)、立案「民間團體」,符合領有「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之人員或職稱含「社工」之人員可申請衛生福利部補助保險費,相關程序如下:
(一) 申請暨投保作業(不須先繳費):
1. 至「衛生福利部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網址:https://sasw.mohw.gov.tw/mosw)登錄相關資料
(1)路徑:首頁登入→社工人力管理及分科分級訓練→新增「個人資料」、「專業背景」、「服務資歷」、「意外傷害保險」。
(2)尚無帳號之民間單位,操作方式請參考首頁「其他操作手冊及文件→常見QA、社工人力操作手冊(民間單位)」。
(3)本流程係由民間單位為社工人員登錄,非由社工人員各自登錄,因涉個人資料保護,建議由人事或資深人員操作。系統操作疑問請洽威進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02-77447126,有關加退保流程、保險費金額等資訊,請見新光產險網站(網址:https://www.skinsurance.com.tw,路徑:首頁-產品櫥窗-團傷專區-全國社會工作人員團體意外保險)。
2. 請於新光產險網站下載「公費版」要保書、投保名冊、已登錄社工人力系統截圖證明文件等,逕送各區收件窗口,完成申請(由民間單位送件,不接受個人申請,並請自行與保險公司窗口聯繫,確認文件是否缺漏)。
(二) 審核作業:確實登錄社工人力系統之民間單位予以補助,保險費由衛福部逕匯新光產險;經審未登錄,或接獲通知期限內亦未補正者,不予補助,請自費補繳保險費。
(三) 請務必持續於社工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即時更新社工個人資料及服務狀態。倘社工人員離職,應予註記並主動退保。
◎注意事項:
本案相關申請流程可參考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網站(路徑: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社會工作-措施與計畫-社會工作人員團體意外保險專區)。
 


 
附檔下載
1121211-衛生福利部來文  下載檔案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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