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更多項目

::: 首頁 > 國民年金 > 繳納方式

國民年金

繳納方式

辦理轉帳代繳
利用金融機構或郵局帳戶自動轉帳繳納國民年金保險費,可以節省往返繳款的時間,並且不會額外收取手續費。扣款的帳戶會完整記錄扣款日期與金額,若被保險人欲查詢相關紀錄,可隨時透過帳戶查詢。

(一) 辦理方式:請備妥以下資料(不須持繳款單)直接到要扣款的指定銀行或郵局辦理轉帳代繳手續:
  1. 立約定書人及被保險人身分證正本 (立約定書人與被保險人不限同一人)。
  2. 立約定書人之開戶印鑑。
  3. 轉帳代繳帳戶存摺。
  4. 國民年金保險費委託轉帳代繳約定書 (指定銀行或勞工保險局均可提供約定書之空白表格)。 

(二) 目前可辦理轉帳代繳的金融機構有:台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台北富邦銀行、高雄銀行、兆豐國際商銀、全國農業金庫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玉山銀行、台新銀行、中國信託商銀、國泰世華銀行、瑞興商業銀行、華泰商銀、台灣新光銀行、陽信商銀、板信商銀、三信商業銀行、聯邦商銀、元大銀行、永豐銀行、大眾銀行、農漁會信用部、淡水信用合作社、淡水一信、金門縣信用合作社、台北五信、基隆一信、基隆二信、宜蘭信用合作社、桃園信用合作社、新竹一信、台中二信、彰化一信、彰化五信、彰化六信、彰化鹿港信用合作社、彰化十信、嘉義三信、高雄市三信、花蓮一信、花蓮二信。(免付手續費)

(三) 注意事項
  1. 轉帳代繳手續因須核對帳戶資料及印鑑,故須到指定的銀行或郵局辦理。如果將轉帳代繳約定書寄送至勞工保險局,勞工保險局會審視委託銀行是否為指定轉帳代繳的金融機構及所填指定轉帳之金融機構帳號、戶名是否正確並蓋章,另所填寫國民年金被保險人姓名、身分證號、出生日期等是否正確,再轉送指定轉帳代繳的金融機構。
  2. 申請轉帳代繳生效後的保險費,才開始執行轉帳扣繳,之前的各期保險費,勞工保險局仍會寄發「保險費繳款單」,請被保險人收到繳款單後拿到各代收機構繳納。
  3. 被保險人如果是在勞工保險局「開立繳款單當月」辦理轉帳代繳,則該期保險費尚無法執行扣繳勞工保險局,仍會寄發「保險費繳款單」,請被保險人收到繳款單後拿到各代收機構繳納。舉例來說,勞工保險局於103年7月底開立103年5月至6月的保險費繳款單,被保險人如果是在103年7月份期間辦理轉帳代繳,該期保險費仍須拿繳款單到各代收機構繳納。
  4. 辦理轉帳代繳保險費生效後,勞工保險局將會按期寄發「轉帳代繳通知單」,方便被保險人瞭解每期繳費明細及金額,並註明該期扣款日期(即每期繳納期限之末日,遇例假日順延),請被保險人於扣款日期前在帳戶內備妥存款,以利扣款。若因帳戶餘額不足致扣款失敗,金融機構將於次月15日(如遇例假日,順延至次營業日)進行第2次扣款。若第2次仍扣款失敗或因其他原因扣款失敗,則須由被保險人自行持勞工保險局另寄發的國民年金保險費繳款單到指定的銀行、郵局或便利超商繳納。

持繳款單臨櫃繳納保險費
(一) 銀行或郵局繳費
  1. 被保險人收到國民年金繳款單後,如經核對收件人無誤,可拿繳款單到勞工保險局指定的代收金融機構以現金繳納。金融機構依繳款單金額總數收款 ( 繳款單金額不得塗改 ) ,並將收執聯交還被保險人作為繳款憑證。
  2. 目前可代收國民年金保險費的金融機構有:台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台北富邦銀行、高雄銀行、兆豐國際商銀、全國農業金庫銀行、台灣中小企業銀行、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玉山銀行、台新銀行、中國信託商銀、國泰世華銀行、瑞興商業銀行、華泰商銀、台灣新光銀行、陽信商銀、板信商銀、三信商業銀行、聯邦商銀、元大銀行、大眾銀行、農漁會信用部、淡水信用合作社、淡水一信、金門縣信用合作社、台北五信、基隆一信、基隆二信、宜蘭信用合作社、桃園信用合作社、新竹一信、台中二信、彰化一信、彰化五信、彰化六信、彰化鹿港信用合作社、彰化十信、嘉義三信、高雄市三信、花蓮一信、花蓮二信。
  3. 被保險人至金融機構繳款時,應留意收執聯是否正確蓋章,章戳日期是否清晰,並請妥為保存,以作為向銀行或郵局查帳之依據。

(二) 便利商店繳費
  被保險人可持勞工保險局寄發之保險費繳款單至 7-11 、全家、萊爾富、 OK 等 4 家便利商店繳納,但需自付手續費用。便利商店依繳款單金額總數收款 ( 繳款單金額不得塗改 ) ,並將收執聯交還被保險人作為繳款憑證。被保險人應留意收執聯是否正確蓋章,章戳日期是否清晰,並請妥為保存,以作為向便利商店查帳之依據。

(三) 注意事項
  1. 請務必確認繳款單收件人姓名,以免誤繳保費。
  2. 繳納保費後請留意代收機構是否確實於收執聯上蓋章,並請妥善保存繳款證明。
  3. 請留意繳款單內未繳保費提示,若提示金額與已繳保費金額不相符,除繳納時差,保費尚未入帳者外,可持繳費證明直接向收款機構查證,或檢具繳費證明向勞工保險局反應,再由勞工保險局向代收機構查證。


 
回上頁
回頂端
:::
服務時間 : (07)334-4885 【各單位聯絡電話】 [本電話僅具受話功能,無法顯示來電號碼.請勿受騙]
辦公時間 : 週一至週五  上午 08:00 ~ 12:00 下午 01:30 ~ 05:30
地址 : 802721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相關服務專線
保護專線:113   長照服務專線:1966    社會福利諮詢專線:07-3344885    托育服務諮詢專線:07-3943322
累計瀏覽人次自105年1月1日起累計: 100376872
copyright 102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Social Affairs Bureau Of
Kaohsiung City Government.
All Right Reserved
建議使用IE10.0以上.螢幕解析度為1200x900
隱私權及網站安全政策 | 政府網站資料開放宣告 |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關閉 close window 福利專區 公開資訊 便民服務 宣導專區 機關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