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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Q&A

問題主旨

[老人福利類] 入住仁愛之家後,可自由外出嗎?

回覆內容 入家後,可自由外出。但外出時,需要告知廳舍的工作人員,外出的地點與時間,以確保家民在外的安全問題;如要長期外出,則需要向廳舍的工作人員填寫請假單,獲准後即可外出。
問題主旨

[老人福利類] 有關仁愛之家家民生活上的各種疑難雜症,可以向哪些單位諮詢?

回覆內容 本家設有照服員、社工員等專業人員協助家民日常生活照顧事宜,並視家民需求適時提供相關福利諮詢、轉介等服務。
問題主旨

[老人福利類] 請問養護老人申請進住仁愛之家時,申請手續及應具備那些文件?

回覆內容 本家分公費與自費養護兩部分,申請手續及應具備文件如下:
(一)公費老人:應先準備好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資料(戶內現住人口紀事不可省略)與入家申請書、低收入戶證明、公費契約書(含聯絡書)及興趣調查表、代筆遺囑、二吋照片3張、健保合約醫院體格檢查表報告(入住前3個月內,可等候通知再檢附)各一份,送至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社會課申請,再由區公所函送本家核辦。
(二)自費老人:由本人或家屬或法定代理人填妥申請表格,並附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資料(戶內現住人口紀事不可省略)、國民身分證影本以及健保合約醫院身體檢查表(須符合本家體檢項目)備妥相關資料後逕向本家委託單位財團法人高雄市郭吳麗珠社會慈善事業基金會提出申請,電話:6152611轉605。
問題主旨

[老人福利類] 請問仁愛之家的養護費用如何計算?

回覆內容 1、公費養護老人:具備高雄市政府列冊類低收入戶資格者,其養護費由政府公費負擔。
2、自費養護老人:每人每月之養護費用為29,000-34,000元,並繳交相當於一個月養護費之保證金退住時無息退還保證金。
問題主旨

[老人福利類] 未成年者需要監護人,請問如果是意識不清的老人是否需設監護人?

回覆內容 (一)老人需要監護人的條件,在於老人家因精神喪失或精神耗弱,導致不能處理自己之事務。即老人依法受禁治產之宣告者,應設監護人。「不能處理自己的事務」除了指不能處理如訂立契約、管理財產之法律事務外,還包括不能處理維護自己身體健康之事務,例如因重度中風或因車禍等昏迷不醒而無意識之人、或經鑑定為重度失智症者。監護人選定後開始監護時, 監護人依戶籍法須向戶政機關做登記。
(二)禁治產人之監護人之順序:依序為配偶、父母、與禁治產人同居之祖母、家長、後死之父或母以遺囑指定之人;如不能依上面的順序是其監護人時,則由法院徵求親屬會議之意見來決定(民法1110、1111條)。
問題主旨

[老人福利類] 仁愛之家是否需要志工?如何申請加入志工?

回覆內容 (一)本家皆收容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且部分長輩未有子女或少與子女連繫,須社會各界的關懷,惟本家位處偏遠,招募志工不易,實須有愛心、耐心社會大眾共同加入本家志工行列,一起關心這群常被遺忘的長輩。 (二)向本家索取報名簡章、填寫報名表、親自或委託他人向本家報名、或洽本家志工承辦人電話:07-6152611轉分機114。
問題主旨

[老人福利類] 我想捐款或捐物給仁愛之家的長者?請問如何辦理?

回覆內容 1、採現金捐贈:可親送到本家服務中心捐贈善款,收款後依作業流程開立收據予捐贈者。
2、郵政劃撥捐贈。帳戶號碼41759492.戶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立仁愛之家。當收到郵局劃撥通知單之後;即依作業流程,開立收據寄予捐贈者。
3、物品捐贈:可親送或郵寄捐贈物品至本家服務中心,當收到捐贈物品後,即依作業流程核章及登錄資料及留下捐贈者聯絡方式後,開立收據寄予捐贈者。
問題主旨

[老人福利類] 若我發現獨居老人需要協助,請問市政府可提供何種服務?

回覆內容 一、一、 居住本市年滿65歲以上(原住民55歲),未有子女同住本市具獨自居住、同住者無照顧能力、配偶二老同住情形之一者,或經評估需列冊關懷之老人,本局長青中心連結民間單位提供長輩電話問安、關懷訪視、轉介相關單位依其需求提供餐食服務、居家服務、陪同就醫、居家護理、居家環境修繕或安裝緊急通報系統及緊急安置等服務。
二、通報方式:可撥打長青中心免費通報專線0800-095-785;洽詢電話:7710055轉3325或3352。
問題主旨

[老人福利類] 家有失智老人,本市有哪些服務可協助?

回覆內容 本市針對失智老人及其家屬提供以下服務:
一、失智照護服務(衛生局)
為提升失智社區服務量能及推動以社區為基礎的失智共同照護中心,讓失智個案及家屬可就近獲得服務資源並提供照顧者在照顧失智患者不同階段的照顧需求。本市依七大分區規劃失智服務網絡,均衡建置失智照護服務資源,設置9處失智共同照護中心,並依據各區需求建置52處失智社區服務據點,完善本市失智照護網絡。如有疑問可洽詢居住所在地衛生所或長照管理中心分站、衛生局長照中心07-7131500,或撥打長照專線1966。相關資訊可至衛生局長照中心網頁瀏覽(網址:https://khd.kcg.gov.tw/Content_List.aspx?n=73632088B904B1EC)。

二、安心手鍊製發(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
(一)服務對象:本人設籍本市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失智症者。2.智能障礙。3.精神疾病。4.或曾有走失者。
(二)辦理方式:凡符合服務對象者皆可申請『安心手鍊』1條,手鍊上鑲有老人姓名及兩支聯絡電話,隨身配戴於老人手上,以防止老人走失。
(三)申請方式:備妥申請人及聯絡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醫師證明或其他證明書)向長青綜合服務中心提出申請;申請表格式可洽該中心索取或直接於網站線上申請。
(四)申請費用:符合服務對象者,首次申請完全免費;再次申請(手鍊遺失或毀損)或未具相關證明文件者,需自費申請(依廠商定價支付費用,並由廠商開立收據為憑)。
(五)手鍊領取方式:1.親自領取:以電話通知前來領取。2.郵寄方式:以掛號寄回(請附掛號回郵信封)。
(六)洽詢地點及專線:長青中心3樓教保課或撥打07-7710055轉3352。

三、提供諮詢服務
針對失智家屬提供相關社會資源諮詢或轉介信義醫院辦理之「失智老人諮詢服務專線」07-3318597,提供各項失智照護諮詢服務。

四、辦理失智症講座、研習:結合民間機構或資源,宣導有關失智症之認識、照顧技巧、復健、治療、活動設計、生活環境空間布置設計等,以瞭解並預防老人走失問題。

五、失蹤(失智)老人保護協尋服務:結合警政單位及失蹤老人協尋中心及社會媒體,協助失蹤老人通報、協尋服務。
問題主旨

[老人福利類] 申請老人安心手鍊

回覆內容 一、凡設籍本市市民,具失智、精神異常、智能障礙,或曾有走失等情形者,首次均可以公費方式申請,應備文件為申請人及聯絡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另擇一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醫院醫師診斷證明或警局受處理失蹤人口報案單;倘不符公費申請資格,亦可以自費方式申辦,每條200元。
二、您可攜帶上述應備文件及費用,親至本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教保課(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二路51號3樓)申請,或至網頁(http://senior.kcg.gov.tw/)線上申請,並將應備資料及費用郵寄至本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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