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實施目的:
(1)避免被害人重複陳述案情而再次身心受創。
(2)減少因重複陳述而出現證詞前後不一致致影響司法證據力。
(二)服務對象:
(1)嫌疑人明確之性侵害案件。
(2)被害人可清楚陳述之性侵害案件。
(3)經中心社工評估案件合適使用一站式服務後,由其協調網絡成員進行。
(三)執行單位:
(1)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及刑事鑑識中心)
(四)辦理地點: 高雄市立聯合醫院、健仁醫院、高雄醫學大學附設中和紀念醫院、高雄市立小港醫院、財團法人高雄長庚紀念醫院、高雄榮民總醫院、高雄市立大同醫院
高雄市「性侵害被害人一站式服務據點」流程圖 |
▌ 福利專區
服務時間 : | (07)334-4885 【各單位聯絡電話】 [本電話僅具受話功能,無法顯示來電號碼.請勿受騙] |
辦公時間 : | 週一至週五 上午 08:00 ~ 12:00 下午 01:30 ~ 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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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服務專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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