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發現十八歲以下之兒童少年有左列情形之一者,請電話通報或書面檢舉,俾提供支援、保護和其他相關服務
1、兒童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
2、兒童有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但未就醫者
3、兒童遭遺棄、虐待、押賣,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者
4、兒童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者
1、緊急庇護及寄養安置
2、心理輔導、醫療及法律協助
3、家庭親職教育及社會救助
4、兒童保護及諮詢服務
1、二十四小時保護專線:113
2、上班時間:
(1)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535-5920
(2)市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或110、119受理報案
請提供兒童少年、家庭生活基本資料
▌ 福利專區
服務時間 : | (07)334-4885 【各單位聯絡電話】 [本電話僅具受話功能,無法顯示來電號碼.請勿受騙] |
辦公時間 : | 週一至週五 上午 08:00 ~ 12:00 下午 01:30 ~ 05:30 |
地址 : | 802721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
相關服務專線 |
保護專線:113 長照服務專線:1966 社會福利諮詢專線:07-3344885 托育服務諮詢專線:07-3943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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