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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專業與志願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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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社工師執業執照
社工專業與志願服務
更新社工師執業執照
更新社工師執業執照
【法令依據】社會工作師接受繼續教育及執業執照更新辦法
更新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申請步驟:
【步驟一】
※請確認繼續教育積分是否足夠:每六年接受下列各款繼續教育課程,其積分合計應達一百二十點以上:
一、專業知能。二、專業法規。三、專業倫理。四、專業品質。前項第三款及第四款繼續教育課程積分,合計至少應達十八點。
【步驟二】取得繼續教育積分證明文件後,向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科申請更新社工師執業執照。
1.申請必備文件:※所附文件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1)社會工作師執照更新申請書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年內2吋照片2張
(3) 郵局匯票新臺幣500元(抬頭: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4)原發社工師執業執照正本
(5)有效公會會員證明書影本
(6)服務單位立案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私人單位須付)
(7)有效服務證明相關文件影本(足以佐證現職服務中)
(8)完成繼續教育積分證明文件影本
2.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科-執照承辦人,電話:07-3368333#3933,地址: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