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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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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貧自立計畫
社會救助
脫貧自立計畫
本市自89年起基於對傳統社會救助的反思,以「公私協力」、「參與式政策制定」、「權利義務對等」為三大理念推動低收入戶第二代希望工程方案,93年起加入資產累積福利操作模式,建構其基礎理財觀並輔以教育課程及社區服務模式,98年再以工作福利及資產累積策略為工具,同時引入就業輔導配套措施,使其重回就業市場經濟活動,穩定家庭脫貧能力。由執行經驗發現,脫貧自立計畫之實施對象以家庭為單位可得最佳效益,另資產累積策略確實可激發低收入戶儲蓄並完成目標,進而提昇自我正向價值、強化整體家戶脫貧動力。99年起擴大辦理「脫貧自立計畫」,聚焦理財、身心、學習、環境及就業脫貧等五大執行策略並持續開發方案執行中,五大執行策略服務內容如下:
(一)理財脫貧策略:定期定額儲蓄,並依規定參加講座、支持團體等成長課程及配合社區服務,本局並於期滿後,依其儲蓄金額提供相對定額提撥款。
(二)身心脫貧策略:結合志工及運用社會資源,針對參與理財發展帳戶方案之家戶提供直接服務,定期電訪關懷及每月至少家訪1次。
(三)學習脫貧策略:辦理各項心理健康課程、成長團體、親職教育課程等講座。
(四)環境脫貧策略:針對本市列冊低收入戶子女因就學需要而有學習設備之需求及因升學需要參與補習教育,提供學習設備及升學補習費之補助。
(五)就業脫貧策略:
1、針對本市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之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協助轉介至勞政單位媒合就業,並提供就業相關輔導。
2、為激勵低收入戶積極投入就業市場,另提供3,000元或5,000就業獎勵津貼(一次性)及1萬元創業生活津貼(最長以3個月為限)等措施,以增強低收入戶積極自立之能力。
欲了解相關方案內容,請洽本局社會救助科(電話:336-8333轉2460、2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