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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救助

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補助對象

1.年滿6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且最近一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之市民。  
2.未接受政府其他生活補助亦未經收容安置者。  
3.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當年度最低生活費2.5倍(36,048元),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性支出之1.5倍。 
4.全家人口存款(含投資)未超過一人時為新臺幣250萬元,每增加一人增加新台幣25萬元 
5.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650萬元。

福利內容

1.未達最低生活費標準1.5倍者(21,629元),每人每月核發8,329元  
2.未達最低生活費2.5倍(36,048元)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1.5倍者,每人每月核發4,164元 。 

應備文件

一、申請調查表:請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填寫。
二、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郵局存簿封面影本。(委託他人代辦者,應填具委託書,並檢具受委託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
三、依審核狀況需提供其他證明文件:在學學生證、診斷證明書、在監證明、兵役證明、死亡證明、非設籍本縣市民眾之身心障礙證明、優惠存款明細及存摺內頁明細、居留證、失蹤6個月以上證明、保險契約書(價值對帳單)等其他證明文件。


本局或區公所代為查調,申請人免檢附文件:
一、全家人口最近一年度所得及財產財稅資料。
二、全戶戶籍資料(如欲縮短審核時間者,可自行檢附新式戶口名簿)。
三、設籍本市民眾之身心障礙證明。  

服務單位及電話

戶籍地區公所社會(經)課 
社會局社會救助科:3373372~5或3368333#2063

線上申辦

https://kgo.kcg.gov.tw/apply/info/S2021040100004?applyType=E


 
附檔下載
高雄市113年度中低收老人津貼資格標準公告  下載檔案 PDF
各項補助申復申請書  下載檔案 PDF
高雄市社會福利津貼申請調查表1120504  下載檔案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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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 : (07)334-4885 【各單位聯絡電話】 [本電話僅具受話功能,無法顯示來電號碼.請勿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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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服務專線
保護專線:113   長照服務專線:1966    社會福利諮詢專線:07-3344885    托育服務諮詢專線:07-394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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