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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及少年福利

兒童出生通報制度

服務內容

為保障兒童出生後取得身分權,兒童出生後7日內,接生人應將出生相關資料通報民政局及衛生局,逾期或未通報之接生人由社會局依規定罰鍰。 

1、戶政單位對逾期或未辦理出生登記之父母予以催告及逕為登記。  
2、社會局對未辦理出生登記之父母派員訪視輔導。 

服務單位及電話

各區戶政事務所  
市府衛生局         7134000  
市府社會局社工科 3373381 
市府民政局    799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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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 : (07)334-4885 【各單位聯絡電話】 [本電話僅具受話功能,無法顯示來電號碼.請勿受騙]
辦公時間 : 週一至週五  上午 08:00 ~ 12:00 下午 01:30 ~ 05:30
地址 : 802721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相關服務專線
保護專線:113   長照服務專線:1966    社會福利諮詢專線:07-3344885    托育服務諮詢專線:07-394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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