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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及性侵害

性侵害 Q & A

若不幸遭受性侵害事件,該如何報案與獲得協助?

可以打110電話向警察機關報案或撥全國「保護您」諮詢專線113即可得到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性侵害防治中心之社工人員24小時協助,並陪同至醫療院所驗傷及報案等相關救助。

若不幸遭受性侵害,被害人應如何處理才能立即蒐集證據及接受診斷?

1.被害人不要更衣、沐浴。
2.立即到醫院接受診療、驗傷及蒐證。

3.打110電話向警察機關報案。

為什麼要到醫院驗傷?

驗傷除了蒐集加害人犯罪證據外,對被害人本身亦是保護措施,因為藉由醫師的診治可避免或減少被害人被傳染性病或懷孕的機會。

醫療院所對性侵害被害人提供什麼服務?

1.提供害人驗傷,填具驗傷單。
2.協助被害人採證,提供訴訟之證據。
3.提供被害人醫護診療,包括傳染性病、懷孕及心理治療。

警察機關對性侵害被害人有何保護措施?

1.指派女警或專人處理。
2.徵求被害人同意後,陪同至醫院檢查、驗傷並蒐集證據。
3.談話瞭解案情時,會在適當處所並採取隔離措施。

4.案件調查中,被害人身份不曝光。

性侵害被害人為什麼要接受專業心理輔導?

遭受性侵害後,通常都會受到強烈的傷害,具體反應在被害人行為上的是:情緒震驚、不信任感、尷尬、差恥、罪惡感、情緒低落、無能為力、混亂、重覆想起、否定、恐懼、憂慮、憤怒。所以需要接受專家的心理輔導,以便度過這段痛苦的過程。

被害人被性侵害後應如何心理調適?

1.它是一件意外的不幸事件,絕對不是本身的錯誤所造成,被害人不需要負任何責任的。
2.在生理或心理上,被害人需要時間的癒合。
3.除專業人員協助外,更需要家人或友人合力支持與幫助,共渡難關,被害人千萬不要自我封閉,拒絕家人或友人的陪伴。

被害人如須經濟補助,可到哪獲得協助?

被害人可以向性侵害防治中心尋求協助,並依「高雄市性侵害被害人補助辦法」可申請緊急生活扶助、醫療費用、諮商及輔導費用、聲請法律訴訟與律師費用、房屋租金費用、子女生活費用、兒童托育費用等。

目前法律上對於性侵害加害者有何處遇計畫?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十八條規定內政部性侵害防治委員會應會同法務部、行政院衛生署、教育部等研討「加害人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之期間及辦法」,對加害者施以身心治療或導教育。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七條明定中央機關應建立全國性侵害加害者檔案資料。而建檔的好處在於,性侵害加害人再犯的比率非常高,建檔可獲得累犯再犯資料,有利縮小偵查範圍應可具威嚇效果。

性侵害被害人製做筆錄會得到什麼保護?

1.社工員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針對 18 歲以下之性侵害被害人,依法陪同,並評估進入減述作業流程;對於 18 歲以上之性侵害被害人,若有需要社工員陪同者,社工員不得拒絕。
2.為維護被害人之隱私及安全,所有可公示之文書,包括筆錄、移送書、皆以代號取代被害人之真實姓名。
3.若被害人是智能障礙、瘖啞、外籍人士,視需要協調特教人員或手語翻譯人員或通譯人員在場陪同協助被害人進行偵訊。
4.對於12歲以下兒童及智能障礙者,社工及員警將共同評估是否進入專業團隊早期鑑定流程。

未成年被害人被熟識的人性侵害會得到什麼保護?

未成年被害人在遭受性侵害後,社工員會評估被害人所居住住所之安全,對其人身安全是否構成嚴重之威脅?協助安排緊急安置及庇護處所,並評估協助聲請保護令之需要。

性侵害被害人接到出庭傳票怎麼辦?

對於未成年之被害人或已成年但有需要社工陪伴的被害人,社工將協助被害人了解司法訴訟流程、因應司法訴訟,並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 15 條規定,主管機關指派之社工員得於偵訊或審判中,陪同被害人在場,並得陳述意見。

未成年懷孕該怎麼辦?

1.可撥打未成年懷孕求助專線0800-257-085尋求諮詢。
2.撥打113  24小時保護專線尋求社工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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