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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Q&A

問題主旨

[單親及婦女福利] 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會員證如何申請?補辦需要費用嗎?請問與高雄市立圖書館會員證可否通用?

回覆內容 一、本中心借(使)用器材或至0-6歲親子遊戲室等需攜帶會員證,如當日未攜帶會員證可至本中心服務台辦理臨時證。

二、會員證辦理,可於開館時間至服務台申辦,請備身分證、駕駛執照或戶口名簿正本,大陸人士須持居留證明文件,外籍人士要持居留證或使館證明文件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可現辦現取。

三、未滿十四歲之兒童、青少年,無國民身分證者請持戶口名簿正本,由家長或法定代理人檢具身分證明文件正本代為申請

四、第一次辦理會員證免費,遺失或毀損者補辦需收30元補辦證工本費。

五、本中心會員證與高市圖書館各分館、市立空中大學圖書館民眾部、旗山社福中心圖書室的借閱證皆通用,不需再另外辦證。
問題主旨

[兒少保護及福利] 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康樂室可使用對象?開放時間為何?

回覆內容 一、本中心為提供青少年一個休閒遊樂的空間,培養青少年正當休閒觀念,空間設備包括撞球桌、桌球桌、PS2、Wii、投籃機、電腦區、漫畫區等等。本空間進入不限年齡,唯限12─22歲青少年可借用該空間中各項器材設施。
二、服務時間:
週二至週五16:00─21:00;
週六 09:00─12:00、13:30─21:00;
週日09:00─12:00、 13:30─17:00
寒暑假比照週六時間開放
週一及國定假日休館
問題主旨

[單親及婦女福利] 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活動如何報名繳、退費?

回覆內容 一、每項活動設計皆有年齡因素考量,為達課程效果與尊重其他學員學習權利,請依課程設計符合參加對象報名,各參加對象請參閱本中心網站最新活動簡章報名。
二、報名方式:
 (一) 部分活動課程提供電話預約報名及劃撥或信用卡繳費服務(請參閱各項活動課程說明)
  (1)如為電話預約報名,應於三日(含)内完成現場繳費或至郵局劃撥。三日内未完成繳費手續,將釋出名額給其他民衆,同一人如連續2次電話預約未繳費紀錄,半年内將無法使用電話預約報名服務。
  (2)現金臨櫃繳費:請至服務台或辦公室辦理繳費。
  (3)信用卡線上/臨櫃繳費:信用卡臨櫃繳費 請至辦公室辦理繳費,請先確認扣款之信用卡符合「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公告之合作發卡機構,並須同意配合如有活動退費情形,須待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撥款入帳至中心後,由承辦人通知依其退費規則辦理。另自108年10月1日(二)起將依「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照級距加收手續費2~35元不等。1,000元以下,手續費用2元;1,001-10,000元,手續費用7元,10,001-50,000元以下,手續費10元;50,001-100,000元,手續費用20元;100,000以上,手續費用35元。
  (4)劃撥繳費:
   A.繳費前,您可先電洽活動課程承辦人確認報名名額、繳費金額及繳費期限。
   B.本中心劃撥帳號: 42146897 ,戶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婦幼青少年館。劃撥金額:報名費+中華郵政劃撥内扣手續費(依活動費用分為1至99元,手續費15元: 1000元以上,手續費20元)劃撥時請於備註欄註明報名人姓名活動課程名稱。
   C.完成劃撥手續後,請將收據傳真至07-7469447,並來電向承辦人確認,確認後才算完成報名手續。

三、活動取消及退費
如果必需取消報名繳費的活動或課程,相關退費規定如下:
 [1)最遲於活動前1個開館中午12:00前,持收據辦理退費,可退還九成報名費用保證金不予退還),逾期則概不退費。
惟社區婦女大學套裝課程增列「開課當日辦理退費,退還50%報名費;開課次日起概不退費」。
(2)涉及訂房、租車、保險等需求之相關活動,民衆最遲於活動前5個開館日中午12:00前,持收據辦理退費,可退還九成報名費用(保證金不予退還) ,逾期則不予退費。
(3)代收代付費(如材料費等)如未購置材料,發還代收之費用;若已購置則發給購置材料。
(4)如係因為天候、報名人數不足等問題,您所報名的課程/活動沒有開成而需退費時,最遲於原訂開課日期二週内持收據(不含課程當日)辦理退費(全額)手續,以保障您的權益,逾期無法辦理退費。
問題主旨

[單親及婦女福利] 如要參加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婦女課程活動,家有幼兒如何安排臨托?

回覆內容 本中心為鼓勵婦女自我成長與學習,保障兒童受到良好照顧品質,本中心各項婦女活動與課程,提供預約制兒童短時托育,相關說明如下:
一、臨托對象--提供6個月-6足歲兒童短時托育服務。
二、臨托費用--運用鳳山區兒童定點計時托育服務,依據勞動部公告當年度之基本工資鐘點費計價,並由本局補助半價。
三、報名方式--臨托日三天前(不含例假日、週末及活動當天)親至本中心報名並完成繳費程序。
四、退費方式—活動日二天前(不含例假日、週末日及活動當天)親至本中心或以電話通知取消臨托服務,並於活動結束後一週內至本中心服務台辦理退費程序完畢。
五、注意事項--
 1.臨托當天,請攜帶戶口名薄或臨托兒童的健保卡辦理。
 2.臨時托育係指短時托育服務,非臨時性提出申請,請於3天前辦理程序,以利行政作業。
問題主旨

[兒少保護及福利] 創意圓夢、公益行動計畫如何申請?

回覆內容 為支持青少年以高雄在地議題為發想,或以高雄在地社區之需求為出發點,發揮自身所學及專長,設計以社區民眾為對象並執行於高雄當地之夢想公益行動計畫,本局提供部分經費,協助將創意與夢想轉為實際行動,陪伴更多青少年朋友實踐公益夢想。以具創意、正面影響力及具體可行之夢想計畫,最高每人補助3萬元。

社會局支持「心裡有些夢想,且想為社會做點什麼,卻又不知如何行動」的青少年提案申請,一起勇敢實踐夢想、展現創意,透過具體公益行動回饋社會!歡迎年滿24歲以下,或具身心障礙資格者放寬申請年齡至26歲之青少年來申請!!

一、申請方式:
1.至本局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官網下載報名簡章,填寫報名表及計畫書電子檔,以e-mail電子郵件方式報名。
2.採電子檔網路報名,須於受理報名時間截止前將【報名表及計畫書】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青少年組信箱:wcyc.play@gmail.com。

二、申請及活動期程:每年4~5月開放申請,5~6月辦理審核會議並公告錄取名單,於7~10月期間執行計畫,並於11月份完成核銷。

三、審核:
1.初審:本局進行書面資料審核,檢視申請人是否符合資格及應附資料是否缺漏等相關事宜。
2.復審:公開宣傳並由本局代表、學者代表、實務工作者、青少年等共5位委員成立審核小組辦理計畫初審、複審。
3.審核標準:計畫理念與創意(50%)、可執行性(20%)、 社會回饋及影響力(20%)及書面資料(10%)。

四、補助原則:
1.個人申請:最高3萬元。
2.團體申請:最高3萬元×團隊人數。
※若申請之計畫經費未達最高補助金額,則以實際估算經費為補助參考。

五、撥款方式:
1.考量青少年經濟能力有限難以先行自籌經費墊付,遂於申請計畫核准後,由申請人(或團隊成員)掣據並繳交計畫書予本局,辦理撥70%補助款予申請人(或團隊成員),以利其於規劃期程內順利執行並完成計畫。
2.申請人及團隊成員於當年度10月底前完成計畫執行後,檢附成果報告書及全案支出憑證(正本),辦理結案核銷及另30%補助款之撥款作業。

六、成果分享:搭配隔年徵件說明會時,集結前一年各團隊成果資料辦理成果分享活動,宣導青少年參與之成長點滴。

七、洽詢方式:
(一)活動公告網址:http://www.play.gov.tw
(二)Facebook 粉絲頁 “青瘋俠”

八、服務電話:07-7466900轉分機300青少年組
問題主旨

[單親及婦女福利] 高雄婦女經濟培力方案內容為何?

回覆內容 女力經濟-高雄婦女經濟培力方案
根據聯合國大會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以下簡稱CEDAW)第二及三條精神,應採取適當的辦法及措施,積極協助婦女,保證婦女得到充分發展和進步,以確保婦女在與男子平等的基礎上,行使和享有人權和基本自由。推動以婦女為主體的女力經濟模式,建立跨越政府、企業、社會組織的工作模式,共同尋求創新方法創造婦女經濟自主,改善婦女貧窮化。
「女力經濟-高雄婦女經濟培力方案」辦理情形:
一、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
二、辦理單位:高雄市中山企業管理學會
三、服務對象:經濟弱勢、中高齡或二度就業之婦女,因照顧兒童/長輩/身心障礙等家人非全職工作者,與本市實際從事婦女社會服務之團體(非營利組織)。
  1.個人:依經濟弱勢、創業意願、家庭照顧、現有技能或產品、團體營運健全性等條件,公開徵選經濟弱勢、中高齡或二度就業之婦女,因照顧兒童/長輩/身心障礙等家人非全職工作者。(預計40人)
  2.團體:徵求具發展社會企業或非營利企業意願之團體進行培力,團體資格如下:(預計25人)
   (1)立案之婦女團體、社區發展協會或實際從事社會服務之團體(非營利組織)。
   (2)由設籍高雄市之婦女成員至少10人以上所組成之團體。
四、服務方式:
  1.辦理徵選會,徵選有創業意願之新學員參與方案。
  2.建立方案網路行銷及專業品牌形象,女力經濟輔導工作模式。
  3.辦理培育創業技能、創業知能培力課程、發展團體女力經濟、專案管理輔導、專家顧問輔導、實務參觀考察、回訓工作坊、實體銷售與訓練輔導、成果發表或對外行銷大型活動等培伴婦女學員。
  4.每周定點服務、協力資源連結,提供方案推展及學員實務機會。
想認識我們,歡迎前往臉書粉絲頁:好逛逛˙幸福館(https://www.facebook.com/kcg.lady/)
五、洽詢電話:(07)7466900轉245服務台洽承辦人
問題主旨

[單親及婦女福利] 請問婦女館「女人空間」和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的「女人家」的功能與使用規定為何?

回覆內容 高雄市婦女館「女人空間」和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的「女人家」,係為提供婦女成長、休閒與喘息空間,並提供婦女團體資訊與交流之平台,關於「女人空間」與「女人家」的使用對象與服務,簡述如下:

一、使用對象:
(一)【女人空間】-18歲以上,以女性為主,男性可陪同女性民眾一同使用。
(二)【女人家】-20歲以上的女性。
(三)如係活動辦理,開放對象可能會有所調整。

二、婦女多元空間服務介紹:
(一)可以輕鬆玩、輕鬆看、輕鬆喝茶、輕鬆聊天…!
(二)歡迎一個人來,三五好友也不錯,社團揪團逗熱鬧!
(三)辦理各項婦女成長、發展與相關性別議題講座、活動。

三、服務項目:
(一)閱讀、講座、讀書會
(二)休閒、紓壓、玩遊戲
(三)聊天、交友、格子舖
(四)影展、創作、社團交流、諮詢服務

四、貼心小傢俬:電鍋、烤箱、微波爐、咖啡機等

五、空間地點/電話:
(一)【女人空間】-高雄市婦女館1樓(高雄市三民區九如一路777號)
        07-3979672
(二)【女人家】-高雄市婦幼青少年活動中心3樓(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二段120號)
       07-7466900分機245服務台、316女人家

六、開放時間:
(一)【女人空間】-
  週二至週日 08:30--17:20
  週一及國定假日休館
(二)【女人家】-
  週二至週日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3:30-17:00
  週一及國定假日休館

【小叮嚀】如果您有小孩子需要照顧,建議您可以在來「女人空間」或「女人家」前,將小孩託付給親友照顧,或者運用一般臨時托育服務,真正享受一個屬於自己的時間與空間,讓身體與心靈都能夠獲得真正的滋養與喘息。
問題主旨

[志願服務] 如何申請高雄市志願服務紀錄冊

回覆內容 一、申領資格︰本市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之志工完成基礎及社會福利類特殊訓練課程者,由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統一向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簡稱本局)申請。
二、應備文件:(一)申請紀錄冊人員名冊,並請加蓋關防。(二)申請人照片二張。(三)訓練課程結業證明影印本(若訓練為該單位自行辦理,請先將訓練計畫報本局核備後,由單位出具證明即可。若非由單位自行辦理之訓練,除檢附結業證明書影本外,應由申請單位出具志願服務特殊訓練課程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業務簡介」「志願服務工作內容說明及實習」結業証明) (四)基礎及特殊訓練課程表〈含講師與時數〉。
三、請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檢齊上述文件後備文向本局提出申請
四、洽辦單位:社會局社工科:3373381
問題主旨

[志願服務] 如何申請高雄市志願服務獎勵?

回覆內容 一、依據:高雄市志願服務獎勵辦法。
二、申請條件:(一)金暉獎:1.績優志願服務人員獎:本市志工服務時數累積七百五十小時以上,且主動積極以創新服務方法,提昇志願服務品質及形象有具體成果,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2.特殊貢獻人員獎:對建立本市志願服務制度卓有貢獻,或拓展志願服務國際經驗有具體優良事蹟。3.績優志願服務團隊獎:本市志願服務團隊成立滿二年,團隊人數二十人以上,且對推動志願服務工作有具體優良事蹟。4.企業團體志工獎:企業團體投入本市志願服務工作具優良事蹟者。5.家族志工獎:家族內有血親或姻親親屬關係三人以上,經本市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認證之志工並有具體服務優一、績優志願服務人員獎:本市志工服務時數累積七百五十小時以上,且主動積極以創新服務方法,提昇志願服務品質及形象有具體成果,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二)志願服務徽章獎—金銀銅牌徽章:1.於高雄市從事志願服務工作,服務時數五百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2.志願服務徽章同等級之獎項,每人以受獎一次為限,每年限申請一等次之獎項,且已領取較高等次之獎項者不得再申請低一等次之獎項。3.服務時數五百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務銅質徽章及證書。4.服務時數一千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務銀質徽章及證書。5.服務時數一千二百五十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務金質徽章及證書。 三、申請程序:(一)金暉獎:每二年辦理一次選拔表揚,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於辦理當年七月底前推薦符合申請條件資格者,於八月底前提送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初審後,並於九月底前送交主管機關辦理複審。(二)志願服務徽章獎:每年辦理表揚,符合申請條件資格者應於當年五月底前向所屬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提出申請;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於六月底前提送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初審,並於七月底前送交主管機關(社會局)辦理複審
問題主旨

[志願服務] 如何申請高雄市祥和計畫─社會福利類志願服務隊

回覆內容 一、 申領資格:志願服務運用單位為推展社會福利志願服務業務,得招募志工20人以上組成志願服務隊,每隊設隊長1人、副隊長1至3人。
二、應備文件 :(ㄧ) 高雄市祥和計畫─志願服務隊組隊申請表(二) 高雄市祥和計畫志願服務隊組隊志工名冊(三) 單位立案證書(四) 單位運用志願服務計畫書(五)單位公文
三、申請方式:請各申請單位檢齊上述文件後備文向本局提出申請
四、洽辦單位:社會局社工科:3373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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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 : (07)334-4885 【各單位聯絡電話】 [本電話僅具受話功能,無法顯示來電號碼.請勿受騙]
辦公時間 : 週一至週五  上午 08:00 ~ 12:00 下午 01:30 ~ 05:30
地址 : 802721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10樓
相關服務專線
保護專線:113   長照服務專線:1966    社會福利諮詢專線:07-3344885    托育服務諮詢專線:07-394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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